生或死?道家與儒家的對話!

凡是有生命之物,必有生死。生的開展與死的結束,是任何人都無法逃避的人生實境。然而,人之異於其他生物者,不僅在於人能對其生死作出自主的反應,同時也在於人能對其生死賦予某種意義與價值。此種意義與價值的賦予,雖不能改變由生至死的必然規律,卻能夠改變人對其自身乃至對他人之生死的反應。意義與價值的賦予,既是出自於人之所為,即會形成因人異的差異。此種差異觀點的系統化,就構成了各家各派的生死學。
綜觀各家各派的生死學,大致可理出兩條主要的探究路徑與立論角度,一條是「由生觀死」,一條是「由死觀生」。「由生觀死」重在探索人生的意義與價值,藉此以確立人在面對死亡時應有的態度與選擇;而「由死觀生」則重在探索死亡對於人生的影響,藉此以確立人在面對生活時應有的態度與選擇。
基本上,中國人生死觀雖然深受儒家生死學的影響,而重在「由生觀死」。但是整體而言,影響中國人之生死觀的又不僅是儒家一脈,還包括了有道家、墨家與道、佛兩教。
此中,儒家以道德為人生的最高價值,強調人對道德的追求,主張人應為道德而生,為道德而死;道家以自然為人生的根本,強調人對自然的回歸,主張人應順自然而生,順自然而死;墨家重視鬼神對人類行為的制約功能,強調人對鬼神的敬畏,主張人應遵行天志,為利人而生,為利人而死;道教以成仙為最高境界,強調人對長生的嚮往,主張人應藉由身心的修練,以達長生不死;佛教則以涅盤為最高境界,強調人對輪迴的超脫,主張人應藉由了悟佛理,以斷滅生死的執著,達到徹底的清靜。
不過,本文不擬作一一論析,而僅欲就儒、道兩家的生死學,來探索儒、道兩家之論對於當前社會中之生死議題所能提供的因應之道;最後來省思我們在面對「生」與「死」的問題時所應有的選擇。



一、儒家的生死學
儒家的思想是以「人」為本位,側重由「人」觀「自然」,故而對因自然規律而成的生死歷程,也強調人所賦予的意義與價值。換言之,儒家把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都賦予了特定的意義,而使兩端都有其價值可循。


1.重生知命
孔子有言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。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雖然是凡人都必然要面對的人生實境,但是能發出此問則必然是在「生」之時。因此,孔子認為人若不能先求知「生」的意義與價值,又如何能循此而推知「死」的意義與價值。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既是人生所必經的歷程,儒家遂視之為「命」,而言:「生死有命」。「命」既是隨人之「生」而得開展,故要探求「命」的意含,就應當先求知「生」。
《易傳》視人之「生」始於「太極」,而成於陰陽之互動。隨著陰陽互動的周流反覆,遂有「生生不息」的自然規律,故言:「生生之謂易」。遵循著如是的自然規律,就有了天地萬物的生髮,人也因此而得以存在於世。所以,人應當感恩於自然的造化使他擁有了生命,從而得以開展他的人生。
然而,人既是一個具體的存在,必有其具體的來源,那就是人的父母。因著父母的交合,方有了人的形體存在與生命的開展。因此,人不僅應當感恩於自然的造化,也應當感恩於父母的生養。而為人子女者對父母之感恩的具體表現,就是「孝」。故在儒家的道德理論中,「孝」即是最根本的道德。
孟子更進一步的論述道: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」,強調為人子女者應當延續父母之恩,使家族血脈得以「生生不息」。循此,不僅是使得中國人視「傳宗接代」為人生之當然使命,更使得中國人將家族生命置立於個人生命之上。換言之,中國人深信個人的生命來自於家族,故有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」的訓示提出,強調個人有責任為了家族的存在與延續而珍惜其生命。



2.崇德為仁
儒家雖然重「生」,但是也重「德」。設若生命的價值與道德的價值相衝突時,儒家以道德的價值為優先,強調道德價值高於生命價值,主張犧牲生命以成全道德。
如孔子之言:「志士仁人,無求生以害仁,有殺身以成仁」,復如孟子之言:「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捨生而取義者也」。
儒家認為,人的本性雖是來自於自然造化的賦予,但是人的本性又異於其他生物之性,因為人有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」的「善端」,如孟子所言:「惻隱之心,仁也;羞惡之心,義也;恭敬之心,禮也;是非之心,智也。仁、義、禮、智,非由外鑠我也,我固有之」。正是因著此內在於人之本性中的「善端」,才使得人的生命具有了獨特的意義與價值。因此,董仲舒即言:「人受命乎天也,故超然有以倚。物疢疾莫能為仁義,唯人獨能為仁義」,強調人之為「人」而優於萬物者,就在乎人所獨具的「仁義之性」,故而主張實現「仁性」,才能挺立人之為「人」的意義與價值。換言之,在儒家的觀點裡,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就在於實現本性之「仁」,以成就「仁性」的全幅開顯,以達臻人之為「人」的完善境界而為「聖人」。
然而儒家也不否認人的個性之中,有道德本性,也有私情人慾,故可為善,亦可為惡。因此,儒家也十分重視禮教對於導正人心以全顯德性的影響,故而強調人遵行禮教,排除私情人慾的遮蔽,以實現本然德性,如《禮記•曲禮》中所言:「道德仁義,非禮不成」。
宋明儒者更進而將「天理」、「人性」與「綱常之禮」合為一體,如朱熹之言:「宇宙之間,一理而已。天得之而為天,地得之而為地,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,又各得之以為性。其張之為三綱,其紀之為五常,蓋皆此理之流行」,從而視人循綱常之禮以實現人的本然德性,即能達臻「天人合一」的人生極境。因此,宋明儒者認為人在他的人生歷程之中,就應當是遵循禮教的軌跡,以實踐道德,以成就德性的完滿,以達臻「天人合一」之境而為「聖人」。


由此即可看出,儒家藉由「性」與「禮」的結合,不僅為㆟的生命賦予了道德的意義與崇高的價值,也為人的存在開出了一條明確的人生之道。因此,人若為「道德」而犧牲「生命」,不僅不是對生命價值的否定,反而正是彰顯了生命所應有的價值,如荀子所言:「君子…畏患而不避義死」。
儒家認為,人不但應當以「道德」的實現,來看待自己的「生」與「死」,如荀子之言:「禮者,謹於治生死者也。生,人之始也;死,人之終也。終始俱善,人道畢矣。故君子敬始而慎終。終始如一,是君子之道,禮義之文也」;同時也應當以「道德」的實踐,來對待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,如孔子即言: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」,荀子也主張「事生不忠厚、不敬文,謂之野;送死不忠厚、不敬文,謂之瘠。君子賤野而羞瘠,…以敬飾之,使生死終始若一,一足以為人願,是先王之道,忠臣孝子之極也」。於己於人,都以「道德」為依歸,來處理「生」與「死」的問題,就是儒家生死學的核心所在。



3.精神不朽
儒家雖然主張人應該以「道德」為人生的最高價值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人可以且應該為成就「道德」的實現而犧牲「生命」。但是,若我們再細究其深層的意含,就可以發現這其實是儒家意圖使人超越對「死亡」之恐懼的一種表述方式。
儒家即是認為,當人為成就「道德」的實現而犧牲「生命」時,他的形體雖然已死,然而他的精神卻因此而得以深植於他人心中,與他人的生命同長同久。所以,此種「死亡」所帶來的不是存在的終結,而是轉換成另㆒種形式的存在。只要有㆟記得他為「道德」而死的行為,他的精神生命就能得以長存。因此,叔孫豹即有「三不朽」之論,而言:「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,雖久不廢,此之謂三不朽」。此中,無論是成就道德典範,或是建立益世功業,乃至於撰述雋永言論,都能使㆟的精神生命得以超越「死亡」的藩籬而臻「不朽」。


由此而觀,儒家在「道德」與「生命」的價值對比中,是以「道德」為優位;而在「物質生命」與「精神生命」的價值對比中,則是以「精神生命」為重。物質生命」指的是人的「肉體」,而此肉體受制於自然規律所限,故有由「生」至「死」的必然歷程,非人力所能抗拒與改變。「精神生命」則指的是人的「靈魂」,也是人所能自我掌控的部分。但是儒家所強調的「不朽」,並非是指人的「靈魂不死」,而是指人在其行為中所蘊含的精神意義不會消失。
對於「死後是否仍有靈魂存在」的議題,儒者的見解不一。但是,縱使是仍然相信有鬼神存在的孔子,也強調「敬鬼神而遠之,可謂知矣」。因此,在儒家的觀點裡,「祭祀」之禮與其說是一種「宗教」行為,不如說是一種「道德」實踐。這是因為儒家重視的是「人」而不是「鬼」,是「生」而不是「死」,故孔子即言:「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…未知生,焉知死?」。
所以,「不朽」之論正是儒家對「生」之肯定與對「死」之超越的具體表述。



二、道家的生死學
道家的思想是以「自然」為本位,側重由「自然」觀「人」,故而反對任何加諸於自然現象中的刻意有為,從而也反對儒家所賦予人之「生」與「死」的意義與價值,而主張「回歸自然」、「順應自然」。


1.生死一體
道家認為,人與萬物同樣是根源於道的流轉與氣的聚散所成。「道」即是「獨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」的自然規律,「氣」則是構成萬物之具體存在的原始物質。人與萬物既然同樣是稟賦了「道」所成之「德」與「氣」所成之「形」,所以就無本質的差異,也無孰優孰劣的價值可議,如莊子所言:「天地與我並生,而萬物與我為一」。
因此,道家認為人與萬物既然同樣是「自然」的產物,就應從「自然」的角度來談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。人既然是因著自然規律所導致的氣化運作而有形體之「成」與形體之「毀」,所以人也就必然地要面對因著自然規律而成的「生」與「死」。
如莊子所言:「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為生,散則為死」。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既是一氣的變化,所以既無特殊的意義,也無特定的價值。純然只是自然現象中的兩種型態而已。人之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有其獨特的意義與崇高的價值,乃是出於人的心智所為,非自然的本貌。道家認為,這種對人之「生」與「死」作出意義與價值的詮釋,雖能影響人對其「生」與「死」的態度,卻不是明智之舉,如見莊子之言:「自三代以下者,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。小人則以身殉利,士則以身殉名,大夫則以身殉家,聖人則以身殉天下。故此數子者,事業不同,名聲異號,其於傷性以身為殉,一也」。
詮釋的形成,常關涉到詮釋者的認知角度與價值取向。因此,莊子強調「以道觀之,物無貴賤;以物觀之,自貴而相賤;以俗觀之,貴賤不在己」,認為人若能從「道」的角度觀照一切,就能平等的看待一切,也就能坦然地包容一切。莊子遂提出了「齊生死」的觀點,強調「生也,死之徒;死也,生之始」,「死生為一條」認為人若能平等的觀照㆟的「生」與「死」,就能「安時而處順」,解脫因「生」與「死」所帶來的人生煩惱,而得到心靈的自由。
所以在莊子的觀點裡,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不是問題;人如何看待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,才構成了困擾人生的問題。只要能讓人了解問題產生的實相,就能幫助人們解消問題的困擾,坦然地接受自然造化的必然規律而無變於心。



2.善生善死
若就「氣的聚散」來看「人的生死」,則見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都是依循自然規律而然,非由人的主觀意志所能決定,如莊子所言:「死生,命也。其有夜旦之常,天也。人之有所不得與,皆物之情也」。
由此可導出兩個方向的思考,一是有關「生命自主權」的問題,二是有關「鬼神存在」的問題。在道家的觀點裡,人是因著自然規律而有「生」,又因著自然規律而至「死」。既然不能決定自己的「生」,也就不應當決定自己的「死」。換言之,道家認為人雖然享有「生命」,但是並不享有「生命」的「自主權」,所以反對以人為的方式來
延續生命,如莊子所言:「不以心捐道,不以人助天」,「常因自然而不益生」;同時也反對以人為的方式來損害生命,如莊子所言:「無以人滅天,無以故滅命」。
不可諱言的,人已經在自然世界之中,運用心智開創出了以「人」為本位的文化世界。所以,也就會習以為常地運用他的心智來處理他的生死問題。雖然人可以運用他的心智而了解有「生」就必有「死」,由「生」至「死」乃是人力所無法改變的自然規律;但是,人卻又往往會受到他的情意影響而產生「悅生」、「惡死」的反應。


針對於此,莊子即要人在運用他的心智來處理他自身的生死問題時,能以「維護自然生命」為權衡,以保持生命是在自然狀態中延續與終止,故有「善生」與「善死」的雙重主張。
「善生」的主張,不是要以非自然的因素來延長人的自然生命,而是要防止人的自然生命因著非自然因素而受到蘄傷,如莊子所言:「為善無近名,為惡無近刑。緣督以為經,可以保身,可以全身,可以養親,可以盡年」。


「善死」的主張,也不是要人勇於赴死,而是要人坦然地面對自然生命的終結,如莊子所言:「若死生為徒,吾又何患」,「安時而處順,哀樂不能入也。此古之所謂縣解也」。
由此即可看出,道家認為人既是來自於自然,也就應當順應自然,不必「悅生」,也不必「惡死」。能夠超然於「悅生」、「惡死」的情意執著之外,才能獲得心靈的自由,而消遙於人生之中。
再者,「人的生死」既是因著「氣的聚散」而成,所以人也就不是必然的存在之物,如王充所言:「夫天地合氣,人偶自生也。猶夫婦合氣,子則自生也。夫婦合氣,非當時欲得生子,情慾動而合,合而生子矣。且夫婦不故生子,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」。換言之,人只是偶然的氣化所「生」,復依氣化的自然規律而有「死」。所以,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既不是由人的「前生」所決定,也不能決定人的「來世」。
人之所以有「前生」與「來世」的想法,以致於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有其因果可循,乃是因著人有「鬼神」的觀念所致。「鬼神」的觀念來自於人對「死後世界」的想像,認為人不僅有物質性的「肉體」,也有精神性的「靈魂」;同時認為人的精神性「靈魂」可以在人死後獨立存在,即謂之為「鬼」或「神」。
然而,以老莊思想為宗的黃老道家則是否定有「鬼神」的存在,如王充所言:「人之所以生者,精氣也;死而精氣滅。能為精氣者,血脈也。人死血脈竭,竭而精氣滅,滅而形體朽,朽而成灰土,何用為鬼」。在王充的觀點裡,人的精神性「靈魂」是由物質性「元氣」所產生,為物質性「元氣」的附隨現象,如其言:「人之所以聰明智慧者,以含五常之氣也。五常之氣,所以在人者,以五藏在形中也。五藏不傷,則人智慧;五藏有病,則人荒忽;荒忽,則愚痴矣。人死,五藏腐朽;腐朽,則五常無所託矣」。
所以當構成人之形體的「氣」轉入到「散」的狀態時,不僅是原來具有此形體的人不復存在,如其言:「人死命終,死不復生,亡不復存」;就連他的精神性「靈魂」也會隨著形體的歸無而消失,如見其言:「形須氣而成,氣須形而知。天下無獨燃之火,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」。既然人的精神性「靈魂」會在人的死後隨形體的歸無而消失,又何來的「鬼神」存在呢?
因此,我們從道家否定有「鬼神」存在的觀點來反思莊子所主張的「善死」,就可知道莊子不是要人為他的「死後世界」預作規劃,而是要人正視「死亡」就存在於「生命」之中,隨「生命」而必至。所以,能讓「生」順應自然,就能讓「死」回歸自然。當人能夠將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都還諸「自然」的本貌時,那麼無論是在面對自己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或是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時,都能坦然處之,不為「生」喜,也不為「死」悲。



3.死而不亡
道家雖然不主張以人為的方式來延續或損傷人的自然生命,但是仍然肯定人能「長生」。此種「長生」的主張,須就「心靈」與「肉體」兩方面而言。就「心靈」的角度而言,道家認為人的心靈可以超脫形體的制限,藉由直覺體認人的自然本性,而與「道」合一,達臻「不死」之境。
莊子視「道」為超越時空、無生無死的永恆存在,而言:「夫道,…自本自根,未有天地,自古以固存;神鬼神帝,生天生地,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,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,先天地生而不為久,長於上古而不為老」。
當「道」使人存在之後,「道」就內在於人身,而謂之為「德」。「德」不僅是人生而即有的內在之「道」,也是人與「道」合而為一的基礎。「德」就是人的自然本性,所以莊子認為人只要能體認他的自然本性,實現他的自然本性,他就是「道」,如其言:「性修反德,德至同於初。…與天地為合」。莊子同時認為,當人在心靈上與「道」合而為一時,人就能超脫生死的局限而達臻「不死」之境,故其言:「已外生矣,而後能朝徹;朝徹,而後能見獨;見獨,而後能無古今;無古今,而後能入於不死不生」。人在心靈上達臻「不死」之境,是人在心靈上獲得了最大的自由。但是人既然是因著「肉體」而成為具體的存在,所以道家也論及「肉體」的「長生」。此中,又關涉到對自己的「生」與「死」及對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兩個向度。
當人在面對自己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時,老子提出了「長生」之道,而言:「夫惟嗇,是謂早服。早服,謂之重積德。重積德,則無不克。無不克,則莫知其極。…是謂深根、固柢、長生,久視之道」。老子認為,人既是由「氣」而構成其「肉體」的存在,所以透過「養氣」的方式來保存自己的元氣,就能使內在的元氣與天地的元氣一致,而使自身與「道」同長同久。此種觀點經黃老道家而影響到道教,形成了道教兼顧「養形」與「養神」的「養生」思想。


當人在面對他人的「生」與「死」時,王充則提出了「人未生在元氣之中,既死復歸元氣」的觀點,認為人的形體雖然隨著他的「死亡」而歸無,但是構成該形體的「氣」則是回歸於自然之中而依然存在。據此,我們就可以了解老子所謂「死而不亡」之意。
人的「死亡」既是形體的歸無,而不是「氣」的消失。那麼我們也可以說,形體的「死亡」是兩個階段的分界。在形體「未死」之時,人是處於「有生有死」的階段;在形體「已死」之時,人就隨著構成該形體之「氣」的復歸於「自然」而處於「不生不死」的階段。換言之,當人在「死」時,就是由「有形」而轉入「無形」,全然地融入到「自然」之中。所以,「死而不亡」即意謂著人在融入到「自然」之中後,即得永恆的存在。


此種理解不僅表現在莊子對其妻子之死的態度上,也可以作為我們在面對他人之「死」的參考。有形體,就有距離。當人因「死」而融入到「自然」之中時,就成了環繞在我們身旁的「氣」,與我們更加親近。所以,「死亡」不僅是人進入「不生不死」的過程,也是使他人與我們更加親近的一種方式。若能有此理解,那麼就不只是能使人解消對他人之「死」的悲傷,也能解消對自己之「死」的恐懼。道家雖然強調「齊生死」,但是從其所提出的「死而不亡」之觀點來看,道家仍然是肯定生命的價值,也視之為人生的最高價值。



三、總結
儒、道兩家的生死學雖然各有所重而相逕庭,但是仍有相互會通之處而值得我們注意與借鏡。
首先,就兩家對「生」的立場而言。雖然儒家從「人」觀「生」的角度與道家從「自然」觀「生」的角度有別;但是兩家不僅是同樣地採取了「由生觀死」的進路,而且對於「生」的肯定也無不同。換言之,兩家都肯定人應珍惜人的自然生命,也應維護自然生命的不受損傷。
其次,就兩家對「長生」的立場而言。雖然儒家重視的是「精神不朽」,而道家重視的則是身心兼顧的「死而不亡」。但是,兩家之欲「超越死亡」的心態與期許卻無二致。雖然就「有生,必有死」的觀點來看,人既然是受自然規律所限的生物,人就不可能「永生、不死」。然而,人之所以會提出「超越死亡」的主張,一方面是反映了人為化解對「死亡」之恐懼而作的努力,另一方面也是反映了人不斷在尋求「自我超越」的本質特徵。
人縱使在現實生命上無法作到「超越死亡」,但是人卻可以因著「超越死亡」的意念而克服了人對「死亡」的恐懼,進而為「人生」創造出它特有的意義與價值。
所以,就儒、道兩家之生死學的相異處來看,正好是提供了我們在面對「生」與「死」時兩種可資參考的依據;若就儒、道兩家之生死學的相通處來看,我們也可以從中體會到人對「生」的肯定,進而尊重他人的生命,也同樣地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
 由 甜甜的紅辣椒醬 發表于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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